口琴家鲍勃·迪伦的传奇人生

2017-07-17 1791 网络  

  

  美国民歌之王——鲍勃•迪伦,被世人称为平庸的歌手,不错的吉他手,出色的口琴家,优秀的作曲家,天才的词作者。

  任何一个想要了解美国民歌,乃至美国流行音乐历史的人都必须认真听听鲍勃•迪伦的歌,他对美国文化的影响极其深远。迪伦与“猫王”普雷斯利、“披头士”乐队并称为西方流行音乐的三巨头,但与后两者相比,他的故事是最复杂、充满矛盾的。有人评价说,他是个平庸的歌手,不错的吉他手,出色的口琴家,优秀的作曲家,天才的词作者。他曾有过优美的嗓音,但他在唱片中的演唱曾遭受过无情的嘲笑;他曾有过幸福的童年,可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个从小就四处流浪的孤儿;他反抗以金钱为动力的美国社会,却是这个体制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他天真、幽默、孤傲、冷漠;他曾写过著名的反战歌曲,却讨厌政治;他是美国民歌史上最耀眼的明星,也是铁杆民歌爱好者们最恨的人。民歌之王诞生迪伦1941年5月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五岁时搬到位于美国北方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镇希宾。要了解迪伦的一生,必须先从这个小镇说起,镇上的工人们不喜欢这些富裕的犹太人,这给小小的迪伦带来的最大后果就是孤独。寂寞的迪伦只能经常与收音机为伴,正是通过听收音机,迪伦听到了大量来自南方的流行音乐,这一点不仅为他日后的音乐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同的音乐类型开拓了鲍勃的视野,使他总是能站在更高的地方寻找新的方向,并一直走在潮流的前面。

  上大学期间,迪伦迷上了民歌,并开始苦练唱歌。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不仅是简单地学唱,而是在每一首歌里融入了自己的演唱风格,把它们变成属于自己的歌,他还形成了总是带有一点儿卓别林式幽默的表演风格。在阅读完格思里的自传体小说《奔向荣耀》后,格思里成为迪伦心中伟大的偶像。

  1961年1月,还不满20岁的迪伦朝着偶像所在的地方出发了,他只身闯进纽约,在格林尼治村的民歌咖啡馆卖唱为生。在这里,他不仅认识了偶像格思里,还在定期举办的民歌手聚会中,成了格思里最喜欢的民歌手。这段时间,他写的第一首完整的歌曲《给伍迪的歌》(Song to Woody)非正式地向人们宣告:迪伦是民歌鼻祖格思里的接班人。1962年9月,他被传奇制片人哈蒙德相中,签约哥伦比亚,成为新生代男民歌手中第一个被主流大唱片公司签下来的艺人,1962年3月,迪伦录制了一张名为《鲍勃•迪伦》的专辑,收录的大多是翻唱的老民谣。

  1962年,在政治“就像空气一样”笼罩在上空的纽约,迪伦以一曲《答案在风中飘》横空出世,带动了一大批歌手尝试自己创作反映时事的新民歌。半年后,受到“古巴导弹危机”触动,迪伦又创作了一首美国民歌史上的经典作品《大雨将至》,第一次将民歌和现代诗歌结合了起来,彻底改变了流行歌曲的面貌。1963年5月27日,这两首歌曲都收录在了他第二张专辑《自由自在的鲍勃•迪伦》里。

  在1963年7月26日举办的第二届新港民歌节上,以迪伦为代表的抗议民歌手成为主角,一个崭新的民歌之王正式向世人宣告诞生,美国年轻一代的民歌爱好者们终于有了第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英雄。1964年1月13日,《时代变了》专辑出版,进一步确立了迪伦作为抗议歌曲之王的地位,但是在专辑的末尾,迪伦通过《不平静的告别》这首歌明白地向世界宣告:他已经决意告别民歌之王的生活,主动离开自己刚刚登上的宝座,向一个没人能猜得出的方向前进。

  一年后,迪伦出版了一张《鲍勃•迪伦的另一面》,向政治彻底告别,唱起了儿女情长。这个看上去聪明的标题失去了迪伦的本意,这张专辑所表现的其实不是迪伦的“另一面”,而是他的真面目!为民歌插上电没等大家适应迪伦的真面目,1965年3月22日,一张名为《回到根源》(Bringing It All Back Home)的专辑出版了。专辑里面收录的歌曲一面全是原声民歌,一面则是插了电的摇滚乐,一种“背叛”了民歌传统的崭新音乐风格——民歌摇滚诞生了。从此,摇滚乐可以有思想了。5个月后,被很多人认为是迪伦最好的专辑《重游61号公路》出版,这两张专辑被视为这种风格的最佳代表,一时间效仿者无数。引发了1965-1967年的一股民歌摇滚热潮,迪伦依靠自己的才智和勇敢的精神,为后来许多音乐家们开辟了一条通往音乐之神的道路。

  此时,迪伦结交了一大批“垮掉派”诗人,并开始吸毒。他写的歌词逐渐变得不知所云,充满了晦涩的意象和场景。他在纽约和来访的“披头士”结为好友,从此迈入摇滚明星行列。他到处开演唱会,在机场、音乐厅和豪华旅馆之间穿梭。根据他1965年的那次英国巡演为素材制作的纪录片《别回头看》忠实地记录了这一时期的形象:极度消瘦、神经质、烟不离手、精力旺盛。可这一切,都是由各式各样的兴奋剂在支撑着。

  1966年春天,迪伦在演出间隙抽出几天时间来到美国乡村音乐的首都纳什维尔,在一帮民间伴奏高手的帮助下,连续奋战了几天几夜,完成了一张堪称是摇滚史上最出色的双唱片合集——《美女如云》。之后,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欧洲演出,在出租车里上吐下泻,就连“披头士”乐队的主唱列侬看了都直皱眉头。两年前,正是迪伦给了“披头士”们平生第一支大麻烟,这4个满脸微笑的邻家大男孩从此蓄起胡子,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迪伦的25岁生日是在巴黎度过的。据参加者回忆说,那次生日派对一点喜庆的气氛都没有,大家都认为,如果迪伦再这样下去,这将是他活着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了。

  迪伦从巴黎返回美国后,立刻赶回自己在伍德斯托克的家。这是一个距离纽约市中心两小时车程的小镇,周围到处是浓密的森林。迪伦一年前和一个名叫萨拉的女人秘密结婚,并在这里买房子安了家。可到家不久,电话就打了进来,迪伦的经纪人格罗斯曼为迪伦的下半年安排了60场演出,还要参与录制数个电视节目,并完成一部出版商要求的书稿……

  几天后,也就是1966年7月29日,迪伦的那辆胜利牌500cc摩托车把他摔了出去。他的经纪人格罗斯曼向媒体封锁了一切消息,迪伦彻底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

  这次车祸可以说救了迪伦一命,他就像快要烧尽的蜡烛,毒品和过度的工作已经快把他烧尽了。车祸让他有机会静下心来与世隔绝了一段日子,他终于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他发现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了,毒品正慢慢成为自己的敌人。 于是,他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推掉了所有演出,在医生帮助下戒了毒,躲在伍德斯托克的家中一边和伴奏乐手们弹琴唱歌,一边和妻子萨拉接连生了两个孩子,这就是他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做的唯一的事情。当年住在伍德斯托克的人都回忆说,那时的迪伦是个死板得有些没趣的邻居。

  

       只写亲眼见到的东西

  如果你从纽约市中心租一条小船,沿着哈得逊河逆流而上航行160公里,就会来到一处风景优美的避暑胜地,这就是迪伦养伤的地方伍德斯托克。迪伦每天的首要工作就是早上开车送女儿(萨拉和前夫生的孩子)去上学,然后回家陪妻子看书聊天。当时迪伦的伴奏乐队“老鹰”的成员们也住在附近,他们在迪伦家附近买了一幢粉红色的大房子,过着集体生活。兴致来了他就去找乐手们唱歌弹琴,他们都是一些饱经风霜的民间乐手,每人都有一肚子故事。聊累了,大家就下到地下室,这里是他们的临时排练场,这里四周都是水泥墙,屋子中间还有一台巨大的暖气炉,他们随便放置了4个麦克风,把声音并成两轨输进录音机。由于中间没有经过任何混音或者平衡等处理,乐器间串音。

  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录制了大约60首歌曲,其中一半是改编歌曲,另一半则是他们创作的新歌。后来这批珍贵的录音带被传了出去,盗版商们立刻把它们录成唱片偷偷销售,单在美国就售出了35万张,开创了盗版时代的新纪元。

  1967年底,在沉寂了整整一年半之后,一张取名为《约翰•韦斯利•哈丁》(John Wesley Harding)的新专辑悄悄问世了。这张唱片从头到尾都和当时美国唱片界的潮流唱反调。首先,唱片封面一反当时摇滚唱片的常态,居然是黑白的。迪伦穿着一件黑夹克,头戴毡帽,缩着肩膀,和3个陌生人站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这3人中有2人是来自孟加拉的民族歌手,剩下那位是伍德斯托克当地的一个木匠,他们分别打扮成西部故事里的盗马贼、逃犯和印第安人。

  其次,专辑一共有12首歌,居然全部是原声民歌,配器非常简单,除了迪伦的吉他和口琴外,只有一架鼓和一把贝司(另有两首歌加了点夏威夷吉他)。整张专辑听下来,迪伦居然没有重复演唱过任何一句歌词,所有内容一遍过,除了一首歌外,其余11首都只有3段简单的歌词,这在当时的流行歌坛可谓是独一无二的。更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早已习惯了在歌词中寻找含义的歌迷们发现,这一次迪伦不再堆砌辞藻,而是讲起了故事,很多故事都和《圣经》有关。

  迪伦对宗教的兴趣在《沿着瞭望塔》(All Along the Watchtower) 中表达得十分充分,后来吉米•亨德里克斯把它改编后用在了自己的专辑里,使之美名远扬。在这首寓言般的歌曲里,一个小丑对小偷抱怨别人剥削自己,小偷回答说,这没什么,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两人说话间,王子们沿着瞭望塔四处张望,两个骑马的人渐渐走近。这个骑马的典故来自《圣经》中的《以赛亚书》,当时有人站在瞭望塔上发现远处有两个骑马的人向塔的方向走来,便去问以赛亚,这位希伯来的大预言家立刻说道:巴比伦王朝毁灭了!迪伦借用了这一典故,向世人发出了警告——这个世界就要毁灭了!

  这张唱片出版10年后,迪伦终于对这张唱片做出了一个自我评价:“这是一张关于恐惧的唱片。”他说,“不光是关于恐惧本身,而是用恐惧的心态来谈论魔鬼。”他还说,自己做出了“流行音乐史上第一张宗教摇滚唱片”,可见那时的迪伦完全被宗教迷住了。根据数本迪伦传记记载,此时的迪伦在伍德斯托克家中显眼的位置上始终放着一本摊开的大字版《圣经》,迪伦每天都要读它,从中寻找答案。

  迪伦一直非常讨厌“粉丝”。在这张唱片的封底,迪伦写了一个短故事,讽刺了一下那些“无脑粉丝”们:三个国王想要找到理解这些新歌的钥匙,他们去问一个自称弗兰克的人。弗兰克是个像精神导师般的奇怪的家伙,他撕碎了衬衣,从口袋里掉出一个电灯泡,他用脚踩住电灯泡,并一拳打碎了玻璃窗,然后他问这三个国王:“你们满意了吗?”三个国王居然从弗兰克的疯狂举止中发现迪伦的新歌确实是有许多隐含的意义的,三人满意地离去。

  就在人们认为迪伦只是试验一下的时候,1969年4月,《纳什维尔地平线》出版。专辑里的歌曲没有一首可称得上有任何隐含的所谓“意义”,也没有任何一首歌曲有一点所谓的“社会责任感”,而全部是爱情歌曲。迪伦的嗓音也完全是乡村音乐的那种“娘娘腔”,毫不掩饰。这下把人们彻底惊呆了,那些铁杆歌迷一致认为:迪伦堕落了!

  自1966年车祸到60年代结束这四年时间里,迪伦总共就出版了这两张专辑,在这个全国乃至全世界都在风雨飘摇中激动不已的年代,他回到了农村,过了一段安静的田园生活,在音乐和《圣经》中重新思考人生。这两张专辑正是这种生活和思考的结晶,他又一次为流行音乐开创了一个新方向:乡村摇滚。大家也许都还记得那句话,他的精神导师伍迪•格思里的一句至理名言:你只能写你亲眼见到的东西。找到生命真谛1974年5月9日,迪伦参加了一次纪念在智利政变中遇难的民歌手维克多•哈拉(Victor Jara)的民歌音乐会,与纽约的民歌手老朋友们相见,他找回了久违的轻松感。几个月后,他又回到了当初自己实现梦想的地方——格林尼治村,打算在这个熟悉的环境里,重新唤起当年的热情,再现60年代初的辉煌。

  1975年1月,一张定名为《血迹》(Blood on the Track)的专辑经过两次录制后出版。出版后好评如潮,并最终登上排行榜榜首,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认为这是迪伦歌唱生涯中最后一张堪称完美的作品,并又一次引发了美国乐评界的一股挖掘所谓“歌曲意义”的风潮。PPM乐队的玛丽•特拉维斯曾经在一次访谈节目中称这是她最喜爱的唱片之一,迪伦的回答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会‘喜欢’这张明显是充满了痛苦的唱片。”

  之后在录制《欲望》(Desire)专辑的过程中,迪伦打算把音乐做大,他请来一个“节奏与布鲁斯”大乐队,以及多名女歌手唱背景和声,结果却是一团糟,总的来说,这张专辑在艺术上不是很成功。

  迪伦的下一个目标是来一次绝对的“另类巡演”。按照迪伦的设想,他将和一帮朋友一起坐着大轿车在美国东北部地区转悠,每到一地,就停下来在当地小剧场里临时搭台演出。整个演出不以营利为目的,就是为了好玩。1975年9月,历经一个多月的第一轮“滚雷”巡演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但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还大赚了一笔钱,但乐手之间产生了裂痕。之后,第二轮“滚雷”巡演没能重现当初的辉煌。

  1978年,迪伦改信基督教,在新信仰的影响下,迪伦于1979到1981年间连续出版了三张宗教唱片。1983年,迪伦宣布放弃这一新信仰,并录制完成了一张出色专辑《无宗教信仰的人们》(Infidels),重返摇滚乐坛。1989年,他又完成了一张名为《噢,仁慈!》(Oh Mercy!),受到广泛称赞。

  但纵观整个80年代,迪伦出版了更多平庸的专辑,人们虽然还会去看他的演出,但普遍认为迪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1995年,迪伦以一张《时光不再》(Time Out of Mind)重返乐坛,获得了格莱美最佳唱片大奖。之后,迪伦开始在全世界做了几年不间断的巡演,并在演出过程中找回了往昔的快乐。

  2001年,迪伦出版一张名为《爱与偷》(Love and Theft)的唱片,在其中一首《密西西比》(Mississippi)的歌曲中唱道:“我曾经认为自己的语言才能,崇高而又充满了力量,可我现在明白我的理论和诗歌,永远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看来,他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当预言家不是自己擅长的事,自己的生命永远属于演出舞台。迪伦自己终于在演出中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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